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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消费者发来感谢:我终于拿回学费了

海安消费者发来感谢:我终于拿回学费了

2007-04-16 08:16
    日前,海安县的薛小姐向江苏质量维权网和合作单位江苏法制报共同发来了感谢信,称赞两单位工作人员办事真诚、高效、快捷,帮助她从驾校拿回了大部分学费。
    薛小姐是海安县电信员工,今年2月初,在海安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报名学习驾驶。2月11日,薛小姐按约交纳了相应费用,培训中心向她出具了交费收据。报名时,培训中心负责报名人员询问薛小姐是否还有其他驾驶证,薛小姐告知还有一摩托车驾驶证,上面有扣分记录。薛小姐说,当时报名人员和负责人都称没事,不影响参加考试,并动员她先交了学费。
    几天后,培训中心通知与薛小姐一起报名的同事参加理论考试。薛小姐得知后立即致电培训中心自己何时能参加考试。培训中心回复她由于有扣分记录没有能在南通市车管所报上名,并建议她到海安县车管所把扣分处理一下。薛小姐随后来到海安县车管所,通过参加考试解决了扣分。随后,薛小姐通知了培训中心。满以为这样就能够报名成功,但等了数天后依然没有结果,薛小姐只好再次打电话给培训中心询问报名事宜,培训中心称摩托车驾驶证扣分还没有消掉,叫她再到车管所办理。但薛小姐在车管所获悉,网上已经销分了。
    薛小姐称,这样反复几次后,她咨询了南通市车管所,被告知由于其摩托车驾驶证有扣分记录,需要满一年后才能增考汽车驾驶证。考虑到现在学习距考试还有大半年时间,薛小姐希望培训中心能够退还学费,考前再报名学习。于是,她找到培训中心商量退费。薛小姐说,培训中心负责人让她等一个小时,但一小时后另一负责人辱骂了她并声称“坚决不退款”。薛小姐称培训中心的做法让她感到十分委屈。
    4月6日,接到薛小姐的投诉后,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投诉科和江苏法制报记者立即致电给海安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该中心崔经理听了记者的叙述后,否认辱骂了薛小姐,称他们不可能这样对待客户。记者询问他培训中心是否有义务告知薛小姐年内不能增考汽车驾驶证?对此,崔经理没有回答,但他表示工作时间内,薛小姐随时可以来退学费。
    得到了明确的答复后,本网投诉科工作人员和江苏法制报记者将这一消息通知了薛小姐。第二天,薛小姐赶到培训中心办理了退款手续,除救护证费45元,报名表费40元、体检费30元外,薛小姐拿回了其余全部学费。(记者 金维)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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