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投诉常州月星家具一楼克劳斯蒂沙发》结果
2007-05-30 08:53
本网2007年4月24日刊
《用户投诉常州月星家具一楼克劳斯蒂沙发》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4月25日我网再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4月26日将被诉方厂家、商家联系方式提供我网办。
4月26日,我网联系月星家具。4月27日常州月星洪小姐来电说,就投诉人在投诉材料上的问题,他们一直在做工作,他们曾联系过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目前经协调后,经销商已同意给投诉人换一套全新的沙发,但要坚持半个月后,才能上门安装,请我网转告投诉人。
随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将月星处理结果转告投诉人,投诉人对我网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我网要求其待问题彻底解决给我网回复,投诉人认可。5月15日投诉人来电说,被诉方一直没有人联系他。
随后,我网联系月星洪小姐,接电话的是汤小姐,汤小姐称洪小姐休息,后我网要求其了解情况后联系投诉人,然后将联系的情况告知我网,汤小姐认可。5月24日我网联系常州月星,一位张先生接电话说沙发昨天刚到,近两天去给投诉人安装。5月27日下午,月星沙发经销商施经理来电说,沙发已送到投诉人家,由于沙发颜色不同,投诉人拒收。因该沙发的皮面料距今快两年了,故与原批次面料相同的颜色已经没有了,施经理希望我网协调。
5月28日上午,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经销商当时没有将沙发从车上卸下来,可能是因为产品质量的原因不敢将沙发卸下。
对于投诉人与被诉方说法不一,我网又联系常州月星洪经理,洪经理对投诉问题出现后所进行的一些工作作了详细的说明,我网要求请其将投诉后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方式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网办,5月28日下午,常州月星回复收悉(见附件)。
鉴于常州月星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没有违反“三包”规定,且在此期间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我网也在处理投诉中做了大量的协调和疏导工作,可是投诉人被诉方双方仍各执己见,故本案不再跟入。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
现就潘先生在贵网站投诉克劳斯蒂沙发一事答复如下:
潘先生于2005年9月4日在我商场克劳斯蒂展位购买沙发一套。2006年12月4日来商场客服中心反映沙发表面有起层现象(其哥哥在其他商场购买的克劳斯蒂沙发也出现了同样问题),提出换一套新沙发或退货的要求。随即我们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后得知,此前经销商已携同技监局、工商所等有关人员上门察看处理过其哥哥家的沙发问题。
根据了解的事实,潘先生购买的沙发已在“三包”期外。依据《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期外可实行收费修理。但我商场本着“一切从顾客出发、一切为顾客着想”的服务宗旨,经多次与展位商协商,最终承诺对起层部分的皮进行免费更换,潘先生不接受此处理意见。
2007年1月22日,潘先生携同其律师前来我商场,坚决要求退货。根据实际情况,经多次协商不成,我商场对其退货不予支持。
2007年4月26日,我商场接到江苏质量维权网的传真,方知潘先生在贵网投诉,但投诉内容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江苏质量维权网对此问题十分重视,多次来电跟踪此事进展情况,我商场如实反映了整个事情经过及处理过程,同时反复做经销商工作,最终经销商答应给其调换一套同款沙发(含茶几)。
2007年5月27日,经销商把货送到潘先生家,潘先生觉得茶几架皮颜色与其之前购买的皮颜色有出入,当即拒绝更换整套沙发。
自潘先生来我商场反映之日起,虽然我商场积极与各有关方协调,最终未能满足潘先生的要求,对此我商场深表遗憾!同时,我商场也对江苏质量维权网热心为消费者维权,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常州月星国际家具广场
2007年5月28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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