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8月16日 江苏质量投诉网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主办,全省50家省级重点行业协会联办,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联合受理并调解江苏地区质量投诉,解答用户咨询,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用户诉求和群众关切的专业平台。

江苏质量投诉网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025-84630124
投诉邮箱:jszltsw@163.com

《业主质疑:恒通物业达到何标准…》结果

《业主质疑:恒通物业达到何标准…》结果

2008-01-07 11:24
本网2007年12月26日刊

    《业主质疑:恒通物业达到何标准收1.5元/平方》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昆山恒通物业。2008年1月4日回复函收悉(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我网联系投诉人,将回复内容予以告知,并建议其就物业费价位的合理性问题咨询当地的物价部门予以确认,投诉人认可并感谢我网的帮助。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关于滨江丽景小区小高层收费1.5元标准,以下情况作一说明:
    一、目前物价部门对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只作监督指导,不做审核批准,完全由市场化形式操作;
    二、小高层所涉及公共运行费用较多,电梯运行及维保、高层增压水泵费用等等,就目前昆山市场小高层收1.5元/平方米,为中下层标准;
    三、前期就买房时,业主已明确知道其所购房屋,今后的物业收费标准是多少。
    四、至于小区设施此乃开发商之贵,和监理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之责,物业只是管理服务与维护,是责任主体产生的误解;
    五、小区业主租给他人,住了二十多个人,物业多次交涉无果,此责任不在于物业,这是个社会问题,有待新的法规的出现和此项工作行政处罚力度是否到位的问题,物业没有处罚权,真心希望此项工作能得到上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业主质疑:恒通物业达到何标准收1.5元/平方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投诉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受理投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  联系电话:025-84630124  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灵恩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1899986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