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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溧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结果

《用户投诉溧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结果

2008-04-01 10:34
本网2007年11月9日刊

    《用户投诉溧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向我提供了溧阳华地百货公司,百货部潘经理的电话和浙江名牌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的电话。11月27日下午“环省行”采访团在常州市质监局召开投诉通气会,溧阳华地百货公司客户关系部朱经理和名牌首饰百货部潘经理汇报了投诉人投诉核实情况。2008年3月29日溧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电子邮件回复收悉(见附件)。鉴于此,本案作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我司接到贵办的关于明牌投诉事件的通知后,我司领导对此事尤为重视,派我司百货部经理及客户关系部经理到常州质量监督局组织的江苏省质量万里行维权活动作解释工作。
具体事件如下:顾客刘**于2007年10月30日上午在我司明牌首饰专柜购买铂金PT950戒指两枚分别为:12.83克成交价人民币5388元销货票号码0043142丙;12.22克人民币5132元合计10520元销货票号码0043142丁,在购物过程中我司营业员陈**(工号61***),始终保持一切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诚耐心地服务这位顾客。刘**也不时地表扬这位员工的服务态度很好。
刘**顾客在收银台付款后向营业员提出在其购物小票(顾客联)上注明“中国名牌”字样,而且强调营业员:“一定要写名字的“名”,我要拿到上海去送人的。”营业员拒绝他:“这个我们不能写,我们是“明牌”只能写明天的明。”刘晓逊反复地说:“你如果不帮我写我就要退货了。”由于该名营业员是新进员工,她在片面的追求销售成交的心态中就在销货票的顾客联上写上了“中国名牌”字样。刘**顾客还要求营业员在销货小票上把名字写上去,但营业员只写了姓“陈”。刘**顾客凭销货票领取所购商品后到服务总台开具正式发票,同样向总台人员提出在正式小票上写“中国名牌”字样,由于总台员工是老员工,拒绝了刘**顾客的要求,为顾客在发票上写上“明牌”字样。但刘**顾客又说服了明牌专柜员工陈**再次帮其在正式发票上写“中国名牌”字样。我司明牌首饰专柜销货小票的提货联、收银联、存根联、正式发票上都没有“中国名牌”字样。
    11月2日上午九点左右,刘**顾客持准备好的申诉(详见刘**11月1日所写申诉)来我司明牌专柜进行投诉,营业员接待后不知如何处理该事件,立即上报部门经理处理。百货部部门经理潘经理接待了刘**顾客,看了顾客所持的申诉,进行了相关的解释工作,但顾客不听解释。要求我公司按照申诉书赔偿22240元。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这样的局面持续了一小时左右。
    顾客有事离开了商场,潘经理询问顾客联系方式(13914312315)后立即与客户关系部朱经理联系处理该事件。下午我司与明牌所在单位浙江日月首饰集团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事项。日月首饰集团也立即把相关资料传真我公司,也表示愿意作退货处理,并给予礼品作为补偿。次日百货部经理与刘**顾客联系,但刘**顾客没有接电话。只是发给百货部经理一条短信:你们不要再联系我,我的律师会和你们联系。
    刘**顾客在溧阳市质量监督局进行投诉,溧阳市质量监督局针对此事,相关领导到我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我公司积极配合该项投诉事件的调查。 该顾客向溧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至今未果。
    在此我司感谢贵办对我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贵办对我司时时监督、严格指导!
    顺颂 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溧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8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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