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3日,我和我老婆一起在南京真林4S店,签订了订车合同,成为一名瑞麒G5的准车主,心里很高兴。因为4S店说全款订车,可以给予更大的优惠,因此我们付了全款订车,并且要求提10月份以后的车,如果实在没有9月份以后的车也行,并且要求1个月左右提车。
退车:
2010年12月18日,我们来到4S店,由于等待时间快两个月了,还没有提到10月份或9月份以后的车,我们要求退车。4S给我2种案:
1、可以退车,但是要扣我们订金的10%作为对4S的补偿。
2、可以退车,但是要等2011年1月底才能退给我们订金。
上面是整个事件的经过,句句属实,其中的每一句话都可以和4S一一对峙,并且协商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全程录音,可以随时提供录音证据。
投诉:
针对上述事实,我们想瑞麒厂家和4S投诉以下问题:
1、根据合同约定和口头约定(录音证据),在规定的1个月的时间里,4S没有给我提供10月份或9月份以后的车,就是4S违约。4S应该无条件退还订金给我们,并且承担期间我们的损失。而4S却我们的意见于不顾,一拖再拖,为了这件事情,我们已经往返4S数次。
2、我们用户属于弱势群体,交了订金以后,没有任何的违约行为,为什么不能全额退还订金?遇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用户只能任人宰割吗?
我们对4S的投诉要求:
1、尽快无条件全额退还我们的订金,并额外赔偿订金的10%作为违约金。
2、赔偿我们2个多月的订金产生利息。
3、赔偿我们多次协商不成导致的交通费用。
4、对于他们霸道的行为向我们道歉。
奇瑞作为4S的厂家,没有规范4S的行为,通过奇瑞的400电话投诉以后,奇瑞也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
因此对奇瑞厂家的投诉要求:
1、规范4S的行为,重新审查4S的资质质,如果没有,请取消4S的销售资格。
2、对4S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