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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拆迁了,拆迁协议还居然…》结果

《房子不拆迁了,拆迁协议还居然…》结果

2008-08-27 09:56
本网2008年8月20日刊

    《房子不拆迁了,拆迁协议还居然强行生效?》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至建华房产。8月25日上午建华房产书面说明收悉(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对说明情况承认其事实,但投诉人希望我网办继续关注此事。鉴于投诉人的要求,我网办对本案例的进展情况会跟踪报导,究其事态的发展及结果。

    9月18日,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目前此案正在中院审理中,待有结果联系我网办。本案截至到目前,一直未再接到投诉人的回复。鉴于本案已进入诉讼程序,我网不再介入,本案暂作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2002年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宁拆许字(2002)第10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于2002年9月18日至2003年5月31日对建邺区石榴新村小王府巷地块实施地块开发项目的房屋拆迁,该地块被拆迁居民698户。

    蔡*系公房承租人,原住小王府巷18号,该房屋在本次拆迁范围内,其使用面积28.1平方米,建筑面积33.72平方米。共支付房屋拆迁款十二万余元。根据203号令,我公司与其在2003年3月14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已全部结束。

    因石榴新村项目地处朝天宫风光带范围,受其规划影响及其他因素本项目停滞了一段时间,我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工作,不久将继续启动石榴新村小王府巷地块项目的开发。

    据我公司了解,蔡*在未与我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已私自强行迁入小王府巷18号房屋。

    2007年蔡*向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起诉,要求回迁,结果被白下区法院驳回,蔡*对此判决不服,继续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目前正在审理当中。

                            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2008年8月22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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