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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拒用自己发的赠券有合理理由吗?》结果

《市民:拒用自己发的赠券有合理理由吗?》结果

2008-10-21 08:53
2008年9月22日网上刊

    《市民:拒用自己发的赠券有合理理由吗?》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于2008年9月22日联系投诉人,稍候联系滕湘阁餐饮店。

    2008年9月24日下午,该餐饮店朱总经理电话致电本网表示:“已经与投诉人联系了,并向投诉人作了相应解释,因投诉人最近比较忙,所以待国庆放假之后,再进行当面的沟通。”

    2008年10月15日,该餐饮店传真回函至本网。(见附件)

江苏质量维权网回访:

    2008年10月20日,本网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说得同回复。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
    08年9月份,但先生周三晚在餐厅消费了690元,结账时要求使用250元的赠券,由于此券每周二至周五晚餐包间不能使用,因此服务员告知客人当天不能使用,从而,造成客人的不满,并在网上进行了投诉。

    对于此事,腾湘阁表示歉意,我们认为应该在客人上次消费完返券时,就应有服务人员向客人解释清楚使用说明。

    在周三晚客人结账时,尽管此券不能使用,但服务人员仍应耐心向客人进行解释说明,不能让客人觉得餐厅有欺诈行为。

    我方与但唐*先生也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协调,腾湘阁赠送给客人300元全额使用的现金券,客人表示满意。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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