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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新房渗水严重至今无法入住》结果

《业主:新房渗水严重至今无法入住》结果

2008-12-11 09:59
本网2008年7月18日刊

    《业主:水泥粉化,渗水拖了大半年未解决》

本网2008年9月22日刊

    《业主:新房渗水严重至今无法入住》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我网联系被诉方。7月24日上午被诉方客服丁经理致电本网,表示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再来我网说明情况。

    8月4日看到投诉人在我网的二次投诉。后我网联系客服丁经理,就投诉问题丁经理表示过两天来我网办说明情况。8月8日下午丁经理来我网办说明情况。

    9月22日看到投诉人在我网的第三次投诉,后我网发投诉调查函至被诉方。9月25日被诉方给我网发来关于投诉人投诉问题的解释收悉(见附件)。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将此解释内容予以告知,投诉人不予认可,并表示她会和被诉方联系解决的。

    10月15日我网联系客服丁经理询问投诉处理情况,丁经理电话回复说: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已维修解决了。关于楼层违约问题,我公司并不存在违约,我公司是按合同执行。多次与投诉人解释无法达成一致。投诉人不认可,她要通过法律途径也可以。随后,我网多次联系回访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

    10月16日上午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我再找对方协商一次,实在不行我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2月9日我网联系被诉方,陈小姐说与投诉人多次联系,说来始终不来,关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早就维修好了,我们多次解释无法达成一致。

    鉴于投诉人至今无任何信息反馈,本案作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针对贵网发予我公司的关于谁称的而街区李*房屋事情我公司解释如下:

    该户业主反映房子问题经我部调查后,得知该户业主房屋的渗水问题已在八月份解决,业主在8月20日左右打电话至维修部询问此事,当时房屋已维修好,双方当时曾协商做淋水试验事宜。维修部在8月25日联系业主说前来察看(因前几日南京下大雨对渗水维修的检验很好),但是业主至今未能前来。

    业主提出层数的第二个问题经我部查后结论如下:

    合同上实际标注是“该房屋主体建筑总层数11层”并非业主所说的“此楼层总层数为11层”,并且我公司售楼部沙盘上的建筑模型已经明确的显示出该户业主的房子的层数,所以业主购买时应当知道该户为顶层,我公司并不存在违约。

    业主提出的墙体水泥粉化,我部经查后并未发现。用指甲都能扣掉的说法过于夸张。如确有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按照售后服务流程进行处理。

    该户业主虽提出上述问题,但至今未于我客服部联系,希望江苏质量维权网联系业主,让业主尽快与我部联系,我部会本着“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妥善处理此事。

                                              *****客服中心
                                              2008年9月24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业主:水泥粉化,渗水拖了大半年未解决
·业主:新房渗水严重至今无法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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