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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没病却查出严重二度颗粒型糜烂?》结果

《市民:没病却查出严重二度颗粒型糜烂?》结果

2009-07-15 09:54
本网2009年6月2日刊

    《市民:没病却查出严重二度颗粒型糜烂?》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就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6月3日我网办联系至蓝旗街卫生院,接电及确认传真收悉的是肖院长。

    6月5日下午蓝旗街卫生院肖院长,就被投诉来我网办说明情况。交流中肖院长说:接投诉后她很重视,随即就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召开所有参加体检医生的工作会议,就投诉中的问题,作为一个范例,要求所有参加体检的医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到:

    (1) 在体检中,查出被体检人需要再做进一步体检时(自费项目),必须要征得被体检人的同意(签字认可),方可再做进一步体检;

    (2) 体检中,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在被检人不明白的情况下,一定将解释工作做到位;

    (3) 体检中,对每个被检人的身体情况,作出真实报告。小病不可说成大病,无病不可说成有病。

    就本投诉中投诉人所诉问题,肖院长说:投诉人在投诉中所说的情况,有些的方面存在不实或在理解上有问题:

    (1) 此次体检是白下区计生局,本着对本辖区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关爱,所进行的每两年一次的妇科检查,并不是投诉人所理解的“计生”体检;

    (2) 关于收费问题。此次的体检是免费的,由于投诉人在被检中,医生发现投诉人宫颈部位有病灶,顾需要作刮片检查,这才要求投诉人交纳15元(此项目不在免费中)费用,该费用本应由投诉人自己交到收费处,本院为了方便广大体检者,采取统一收费(开收据)集中交纳的方式,待体检人来取报告时再将发票交给体检人;

    (3) 关于体检报告不及时提供问题。刮片病理试验的周期为一周,所以要在一周后病理报告才能提供给被检者,投诉人当时所要的“报告”只是当时的体检表,这个体检表按规定是要交给区计生办的,当时由于我们的医务人员解释不到位,造成投诉人的误解;

    (4) 对于两个医院检查结果不一的问题。从投诉人当时体检的记录中,明确记录着体检医生看到的问题,同时常规报告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由于投诉人的体检不在统一个时段,采集的标本如果不在统一个部位,出现的检验结果就会出现不一致。

    交流后肖院长表示,回去后她会联系投诉人,进一步作好解释工作,化解投诉人对本院的误解,对江苏质量维权网的监督检查表示非常感谢!

    6月12日我网办联系肖院长,询问她与投诉人交流的情况,肖院长说:她已去过投诉人家中与投诉人进行解释和交流,通过交流投诉人对她的解释表示认可,具体情况她会以书面的形式给我网办回复。当时下午肖院长亲自将回复送至我网办(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6月15日上午我网办回访投诉人,投诉人回答基本同肖院长电话及书面回复,投诉人对我网办给予的帮助,表示非常感谢!

    6月23日上午我网办去蓝旗医院实地考察,考察后认为:该院虽然是一所不大的社区医院,但院内的卫生状况比较整洁;医院科室区域的划分比较合理。肖院长表示:他们一定就之前发生的问题,进一步地加强职工的医德教育,提高其职工的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服务。

    鉴于此本案做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关于汪女士投诉一事,事情经过如下:

    自今年3月10日起白下区计生局对全区的流动妇女进行免费RTI检查,此工作委托我中心开展。按街道由计生专干组织来院检查,目前已完成了5个街道的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两千多人,检查出两个宫颈癌病人,已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汪女士暂住御河新村,属于瑞金路街道,是属于免费检查对象。5月14日来参加流动人口免费RTI体检的。

    因为免费体检,所以不需要挂号。凭计生体检单直接检查,检查结果交计生统计后返回本人。

    由于检查项目中无宫颈刮片,在检查时,发现宫颈有病变患者,在征得本人同意下,我们加做一项宫颈刮片检查。此项检查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物价编码270200004),为30元,我们送红十字医院做病检。计生局考虑到患者是外来妇女,反复和我们协商,给予惠民服务,收取15元。按规定15元应该本人到收费处交纳,许多检查者不愿意多跑一趟。所以将现金交给科室后,由科室统一到收费处交钱。

    因为本次免费检查是针对流动入口,所以被检查者全部是外地人。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的检查医生是主治医生,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负责,细致入微,有情况及时和本人沟通;同时各社区分管计生的干事还陪同,计生局有专门人员负责登记和统计。

    接到投诉后,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肖**和明故宫社区两位主任一起来到汪女士家中,就汪女士投诉的几个问题和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肖**主任将白下区计生局和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免费为外来女工进行RTI检查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告诉她免费检查的项目和自费的一项检查收费标准应该是30元,为什么收费15元的原因,对她投诉的几个问题——做了实事求是的解释答复,对本中心工作人员服务中态度不好,解释工作不到位进行了中肯的自我批评和真诚的道歉,汪女士表示理解和接受,并对肖主任的上门解释表示十分满意。

    这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本来是一项惠民工程,由于工作不细心,服务不周到,解释不到位,导致患者的误会。今后我们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欢迎大家监督检查。

                                    白下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白下区蓝旗街卫生院
                                            2009年6月12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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