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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眼霜涉嫌致过敏后涉及的问题》结果

《用户:眼霜涉嫌致过敏后涉及的问题》结果

2009-09-03 09:29
本网2009年4月13日刊

    《用户:眼霜涉嫌致过敏后涉及的问题》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至南京欧尚超市。4月17日南京欧尚超市黄经理(洗涤部)和欧莱雅品牌南京及苏北地区总代理(色珂贸易有限公司)孙主管到江苏质协办向我网说明情况,孙主管表示她会尽快向欧莱雅南京程主管汇报的。

    4月20日上午我网联系至欧莱雅南京(高级美容顾问主管)程主管,将投诉内容转交总部负责人,4月21日、4月29日我网数次联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4月29日上午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回复传真件收悉(见附件)。

    4月30日郑经理给我网发来一份中文“重复诱导斑贴试验”摘要护肤产品及眼科专家监控下的使用测试报告摘要(共3页,本网注:略)。

质量维权网回访:

    随后,我网回访投诉人,将对方回复情况和中文“重复诱导斑贴试验”摘要护肤产品及眼科专家监控下的使用测试报告摘要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此回复不予认可,并提出要看对方发来的中文报告,后经我网办领导同意,我网办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告知可以来我网查看,投诉人表示工作忙,没时间。

    截至到目前,投诉人未有任何信息反馈。鉴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故本案作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关于顾客许**使用欧莱雅创世新肌源眼霜过敏一事,我公司现做出如下的解决方案:
    1. 报销该顾客之前所产生的所有医药费用。

    2. 如顾客能提供医院病假单,单位误工证明及收入证明(薪资税收单),我司也会承担其相应的误工费。

    3. 对顾客提出的美容院费用,我司不予支持。

    4. 考虑到此事给顾客造成的不愉快,我司会另赠送两个欧莱雅其他系列的护肤品给其以示歉意(具体产品顾客可去欧莱雅专柜任选)。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2009.4.29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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