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乙肝两对半检查收费标准》结果
2009-10-20 08:56
本网2009年8月19日刊
《市民:乙肝两对半检查收费标准》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至南京市第一医院,接电的是一位徐先生。10月16日我网办联系投诉人询问情况,投诉人说:“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任何解释,这样太过分了。”
随后我网办联系南京市第一医院党办,接电的是一位尹女士,她说:徐先生这会不在,让我网办再将相关材料发给,后尹女士确认函件收悉,并表示了解后会将处理情况回复我网办。10月19日我网办收到南京市第一医院的回复函(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我网办回复投诉人同时将回复内容予以转告,投诉人表示无奈认可。投诉人对我网办为其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鉴于此本案作结案处理。
附: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黎*同志于2009年8月17日,在我院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一、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收费代码:250403004;收费标准:8元;
2、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收费代码:250403005;收费标准:8元;
3、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收费代码:250403006;收费标准:4元;
4、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收费代码:250403007;收费标准:4元;
5、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收费代码:250403009;收费标准:8元;
6、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测定:收费代码:250403011-a;收费标准:30元;
另外交纳一次性真空采血管:1.9元,静脉注射(静脉采血):1.6元。合计65.5元。
以上收费标准第1、2、5项是按照苏价费[2009]221号《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从2009年7月25日起执行的新的收费标准,这个新的收费标准对包括乙型肝炎病毒检查等一些项目的收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黎先生做的检查项目是乙肝六项检查,现在的乙肝二对半检查许多医院根据临床的需要都做乙肝六项的检查,而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测定(第6项)是一项较新的检验项目,正常就为阴性,如为阳性,提示乙型肝炎病毒复制活跃,有一定的传染性,是乙肝诊断较好的检测指标。
二、诊疗费,挂号费是按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苏价费[2005]213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挂号费物价编码110100001,标准1元/次,诊疗费物价编码110200001,标准3.5元/次。
真诚欢迎病人以及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的监督。
南京市第一医院
2009年8月24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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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乙肝两对半检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