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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用户:我要投诉易初爱莲》结果

《昆山用户:我要投诉易初爱莲》结果

2009-11-05 09:42
本网2009年10月15日刊

    《昆山用户:我要投诉易初爱莲》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确认反映情况属实。10月15日我网联系至昆山易初爱莲。10月19日昆山泰莲超市有限公司给我网发来电子邮件说明的回复(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10月21日我网联系投诉人,将昆山泰莲超市有限公司回复予以告知,投诉人对回复认为基本属实,提出对方有人骂他,要求赔礼道歉。

    稍后,我网联系昆山泰莲超市公司朱秘书,就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朱秘书表示核实处理后再联系。稍后昆山易初爱莲超市营运部施经理致电本网,通过交流施经理表示核实后再联系。

    11月4日我网联系昆山易初爱莲施经理询问处理结果,施经理回复说:投诉人第二天就来我店退货,我们已按退一赔一处理完。对于骂人一事,经核实不存在此事。对于工作中可能存在说话的方法有不当处,我们已表示歉意。

    稍后,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的与回复相同。投诉人对我网为其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鉴于此,本案做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我店接到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稿件核实函》,要求对陈**投诉我店一事进行核实并答复,经我店对该投诉事件调查核实,现将该投诉事件说明如下:

    2009年10月10日上午八点左右服务台接顾客陈**投诉,称刚刚在超市购买到两盒单价为33.80元味道美植物牛油500g奶酪是过期商品,要求我超市给予处理。该顾客在10月10日早晨从卖场入口处直奔奶酪销售区,共买两盒单价为33.80元味道美植物牛油500g奶酪,直接去收银台买单,后去服务台投诉。其一行进卖场共三人,去买单为一人,到服务台为二人,此二人直接了当要求赔十倍现金,后经门店奶酪销售负责人确认,该批次商品早在2009年10月8日就全部下架,并做了销毁,从销毁记里显示,该批次商品在2009年4月8日进货20盒加前期剩余3盒,销售至2009年8月18日剩余10盒,这10盒为临期,批次为:生产日期08/10/09 保质期至09/10/09,我店部门负责人在2009年10月8日将该批次商品全部撤柜,分两次销毁,分别在10月8日销毁5盒,10月9日销毁5盒,现销售的全部为2009年8月27日进货,批次为:生产日期09/06/10 保质期至 2010/06/10的商品。

    该起奶酪过期事件发生后,我店虽经核实已将该批次过期奶酪于2009年10月9日全部销毁,不可能出现在2009年10月10日再次出售的情形,但为了妥善处理该起投诉,我店当时给该顾客的处理意见是赔给他20盒商品,该顾客不肯,提出要去让工商局和消协处理。随后该顾客将此事投诉到周市工商局和昆山市消协,我方均与两部门进行了说明。

    10月12日在周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的主持下,我店派代表到周市工商局与顾客进行调解。在周市工商局我方提出由于顾客的目的及动机不纯,因此解决的意见是愿意退一赔一,对于顾客提出的产生的路费,帮他承担一半,最终赔给顾客的是200元。但是该顾客不肯,提出至少要退一赔五。在双方意见不同的情况下此次调解未成。

    10月15日我店收到江苏质量维权网发来的传真,知悉该顾客又将此事投诉到你处。现我店将该起投诉作如上说明。

                           昆山泰莲超市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9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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