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业主:8月底交付的商品房裂缝水漏至楼下》结果
2009-11-19 09:10
本网2009年9月4日刊
《苏州业主:8月底交付的商品房裂缝水漏至楼下》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9月7日我网联系至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月10日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本网发来回复函传真件(见附件)。
随后我网回访投诉人,将对方回复情况予以告知后,投诉人对回复情况不予认可。投诉人说,我们根本就没有谈赔偿问题。楼板裂缝问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然后再商定维修方案。请求你们质量维权网帮助协调解决。
接着我网联系开发商,接电话的是办公室的杨女士,我网将投诉人对回复情况的意见要求转告杨女士并请其转告王总,杨女士表示会向王总汇报的。9月18日、9月21日我网两次联系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投诉人提出的意见告知贾副总,通过交流协调后,贾副总表示了解核实情况协商后再联系。
质量维权网回访:
10月9日我网联系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10月28日我网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工程质检、设计、开发商等部门制定了维修方案,我们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发商出具了质量保证书,按维修方案现在已经给维修好了。谢谢你们的帮助。
鉴于此投诉已有处理结果,本案做结案处理。
附: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首先感谢你们对此事件的关注及对新闻真实性的严谨态度,对于这份“核实函件”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业主所述失实之处进行更正,并对此事件始末详细说明如下:
1、越湖名邸*0#40*室买受人为胡**,同样涉及此问题的*0#30*室买受人为仲**,对于信函中所述消费者傅**,我方认真查找后发现无此业主(可能是业主家属);
2、关于越湖名邸延期交房的事情,*0#40*室、*0#30*室业主在获得了已付总房款每天万分之四及签约奖励补偿后得到了圆满解决,项目一期在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拿到苏州建设局交付办发出的“交付通知”并公布于收房现场(2009年8月28日);
3、本次交房费用需支付给业主最后一笔延期交房补偿金(2个月),我公司采用是抵扣契税及维修金的形式“多退少补”,并于交房前结算完成,并非“先收钱,而是先给钱”;
4、*0#40*室业主发现房间客厅内有条裂缝,业主所聘验房师采用浇水检验法:浇水30分钟后于楼下30*室查看有三个渗水点,发现此问题后我公司及时通知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到场共同查看,大家一致判断此裂缝的产生过程是:“由于室内长期无人居住,近期产生的温度裂缝。”作出如此判断主要是我公司项目主体早已完工,此房长期干燥空置长达一年之久,且前阶段一房一验时还未发现此问题,所以认为此裂缝为近期也可能近日才出现,但非结构隐患,完全可以通过整改彻底解决问题;
5、本着谁提出疑问谁举证的原则,开发商做出决定(详情略),但业主拿到这份东西后又拒绝在上面签字,只留下一张收条说要再考虑一下,就再无回馈;
6、如果业主真心想修复裂缝理应将钥匙托管物业,我们会对此问题积极整改,但业主拒绝配合,业主每次和我公司商谈口气多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开始,我要到媒体去曝光你们……结束。”
*0#40*室业主胡**、*0#30*室仲**于9月3日、9月8日,都于我公司当面协商,施工建设方也按业主要求在9月7日出具了整改方案,已交给业主带回。
我司向贵网承诺:在该业主实事求是和双方配合的前提下,我司一定能及时妥善的处理好此事,保证业主利益不受损失,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及时通报贵网,再次对贵网就此事件的关注及对新闻真实性的严谨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0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
苏州业主:8月底交付的商品房裂缝水漏至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