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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业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果

《南通业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果

2009-11-20 09:21
本网2009年10月9日刊

    《南通业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确认反映情况属实。10月13日我网联系至南通华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月19日开发商蒋总等二人来本网说明情况,并提交情况说明书一份(1页;附1);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复印件共19页;详情略);房屋建筑面积预测和实测表各一份(各1页;详情略)。

    10月22日我网联系投、被诉方,我网通过与其交流双方同意见面协商解决。后经我网多次沟通协调,双方于11月17日达成一致,开发商本着以人为本、从人性化出发,给予投诉人适当补助,投诉人对此处理表示接受。投诉人对我网为其所做的工作再三表示感谢。鉴于此,本案做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我司开发建设的军山花园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验收,达到商品房交付条件并于2009年9月30日如期交给业主。

    同时根据我司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

    1、合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中月定了按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

    2、“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确认:“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因为商品房的特殊性,国家规定预售商品房根据图纸预测建筑面积,并据此数据预售、计价,在房屋竣工交付前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南通房产管理局)扎口对房屋现场进行面积实测并出具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报告,并以此作为与客户交房结算的依据。

    对业主提出的面积缩水问题,我司的态度如下:该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预售面积为124.63M2,交付实测面积为122.10M2(面积差额为2.53M2,误差为-2%),我司完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业主该部分房款。

    对于房屋实测过程中的测量及计算规范等专业问题,欢迎业主向南通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特此说明。

                    南通华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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