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标准委下达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全国共有50家单位分别承担美丽乡村标准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农村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制镇标准化4类试点项目。其中,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泰州市姜堰区政府、沛县政府获批承担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3县(区)此次承担的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将通过建立、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利用标准化手段,促进落实农村产权流转的相关国家政策,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