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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播报

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26-02-26 15:08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数据显示,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06起,同比增长9.8%,彰显出我国市场竞争充分,经济呈现向新向优发展态势。而全球领先的审查效率,也让优质投资并购项目落地更高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为了让好的投资并购项目少等待、早落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五日内一次告知制度,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7.9天、平均审查时间26.8天;无条件批准涉民企、国企、外企的交易分别是244起、379起、297起,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等制度,将试点委托地方审查转为正式委托,有效运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并上线历史案件查询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和透明。

民生领域的公平竞争,始终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公用事业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不少地方在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整合、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也暗藏部分垄断风险。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佛山蓝鸟燃气与佛山南官燃气等新设合营企业案,这也是首次禁止的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为民生领域并购划定了清晰的监管“红线”。

强化执法威慑,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立案调查13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对5起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870万元。

从企业主体和行业类型看,6起案件涉及国有企业、4起涉及民营企业、3起涉及外资企业,业务涵盖零售、工程和建筑施工、半导体、人力资源服务、电力电缆等领域。从裁量情节看,5起公开处罚的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处以500万元以下罚款,1起因“自首”从轻处罚,5起因“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等下调了罚款数额。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胡品洁介绍,从违法情形看,主要涉及四类行为:一是经营者达到申报标准,但未依法事前申报就实施了集中;二是集中申报后,在审查阶段,未经批准实施;三是经营者违反附加限制性条件审查决定;四是集中虽未达到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要求申报,但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

“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认真履行申报义务和附条件承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胡品洁提示广大经营者注意3点合规要求。首先是应报尽报。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要履行事先申报义务;未达到申报标准,但要求申报的,也要依法申报;未申报、申报后未经批准的均不得实施集中。其次是严守承诺。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不予禁止的,执法机构在经营者提交承诺的基础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违反附条件审查决定和承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后还要做好海外合规。反垄断是国际通行的规则,“走出去”企业在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也要严格遵守当地反垄断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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