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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没有收据为由不给退桶

以没有收据为由不给退桶

2005-10-08 12:28
我在一个月前使用了南京汤泉湖饮用水公司的的桶装纯净水,在初次订水时交了40块的押金,但是印象里根本没有收到收据,送水的人说到时候凭桶退钱。今天在要求退桶时候因没有收据而被拒绝退桶。我和丁家桥分站的人以及汤泉湖总公司的人都协商过了,但是他们都说是制度规定,没有收据就不能退桶,并且互相推委,分站叫我找总公司,总公司叫我和分站商量,说如果我饮用的水比较多的话是可以商量解决的。(我只使用了2桶水)我认为如果当时他给了我收据的话,是有底联的,那么在底联上签字桶已还,押金已收到不就可以了,毕竟是仅仅是收据,送水给我的一直是一个人,他也能证明我的桶是从他手里租用的,只是因为程序上的问题就拒绝退桶我认为不合理。我在网络上咨询了一下,一般大的送水公司即使丢了收据,只要能查到记录,说明水是从该公司定的就可以退桶,但汤泉湖总公司的客服人员说是我的责任,没有索要或者保管好收据,所以没有办法退,我认为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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