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1月23日在江东门的新都市家具城南京新新沙发配件厂(还标有广东中山红木字样)的展厅购买了名为:红花梨的如意床一套,地柜一张.合计金额:五仟八百元整.货送到后就觉得气味刺鼻,呛人.当时认为可能是新家具特有的现象,故未找厂家理论,将这套家具放在一间空置的房间里,开窗通风.可是随着气温的升高,这几件家具的异味越来越重,人在房间里待一会就觉得眼睛刺痛,呼吸道不适.床的靠背也出现了5,6条明显裂缝,最大的裂缝有40厘米长.并且偶尔进入房间的苍蝇,蚊虫纷纷倒毙.
于是,我于2005年9月16日下午到新都市家具城的厂家展厅要求其解决此家具的问题.当时有一男一女厂家的代表.向他们述说了具体情况,他们要我与其老板:石建新联系.我当场打了电话给石某,其在电话中说家具没问题,不过可以给我换一套,让我承担运费,随后他与在展厅的男工作人员通了电话.随后男工作人员对我说:近期安排换家具,不过地柜他们现在没有一米六尺寸的(我购买的是一米六),要给我调一张一米三的.我当时提出异议,我说:你们要给我退地柜的差价.他立刻就说我这是无理要求.我觉得非常气愤,这样的厂家,这样的服务态度让我无法再信任其制造的产品,故当场提出退货并退回我的全部货款.其不同意,让我去检测,如有问题,他们十倍返还.
于是9月19日我打电话给新都市家具城的管理部门一位姓刘的先生投诉此事,要求退货.其了解了情况后给我电话说:联系了新新厂的石建新(并称其是负责人)与我约定9月24日石某上我家实地了解此家具的情况.
9月24日上午石某来到我家,在房间里看了看家具,抽出其中一块木板对我说到室外闻就没异味了,又说是我家石膏线条的气味(估计是找不出其他理由了,因为房间中无其它可能有异味的物品)而石膏线条众所周知是不可能有异味污染的.随后其二话不说就走,我追出门外去,问其如何解决.他说就这样,我问其这样是怎样?其还是那句话:你去检测,如有问题,十倍赔偿.整个过程不超过几分钟.
随后我又联系了新都市家具城的刘先生,我问他家具城作为管理方如何解决我的问题,他说家具城只是中间方,具体还要我与新新厂协商,并告诉我可以去那里那里检测,如有问题,十倍赔偿.
如有问题,十倍赔偿这个提法本身作为家具厂严格要求自己的守则是令人敬佩的,目的也是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可是面对新新沙发配件厂的人员对我所说的这句话,无论如何让我产生不了对他们和产品的信任,反而觉得这句话成了搪塞的工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希望维权网能够为我主持公道,满足我合理的要求:退货并拿回全部货款.
我的联系电话:025-83532199
新都市家具城:025-86561695;13505185289(刘先生)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沈征宇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