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设置在疏散走道,向疏散走道内开启,开启轨迹占用疏散通道,如果中间住户入户门向外侧打开,所余空间甚至不足20厘米,别说成年人,甚至幼童正面通过也会发生困难,达不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最小宽度1米的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9,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遇到火灾等突发情况需紧急疏散时,如果中间住户入户门向外侧打开或被障碍物别住,由于通道太窄,里侧住户无法迅速通过,另外,突然向疏散通道内开启的户门,对经过该通道逃生的人员来说,比固定障碍物危险更大,将直接导致击伤逃生人员。这些设计,既不人性化,也不利于疏散和安全。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3.9.4条规定: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现有进户门设计不仅妨碍交通,而且违反消防规范,不利于疏散,最为严重的是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必须予以纠正,所有户型的进户门都必须严格遵循《住宅设计规范》,坚决消除同一楼层的进户门“打架”问题及堵塞消防通道的事情。
2、消防栓形同虚设,全部楼层没有安装任何的消防水带、水枪。在我们一再的要求下开发商负责人答应在09年6月30日对所有的消防设备安装完成。
3、图纸与实际不符,开发商未经过本人同意变更结构。
我们把该情况向华欧友好城反映的时候,华欧友好城的负责人告诉我们:“我们已拿到竣工备案表符合交付”来搪塞我们,我不知道这样大的安全隐患问题也能通过验收备案?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谁又能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在全国上下都来倡导安全、和谐的时候谁又能对我们的安全负责…………….
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