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负责人;您们好!
本人系浙江温州市、于2006年1月5日在露天家电黄龙店、购得42-7320飞利浦等离子彩电一台,刚装机收看还算可以,但令人遗憾的事在一年后的今天发生了!事情得从头说起:由于当时刚装修不久,房内有些许气味,怕影响健康、于是我们搬回老房子,而电视留着没动,最多也就打扫卫生时开一下,直至今年5月22日迁入新居,打开电视观看20多分钟后此电视自动关闭,再也无法打开、我们三天试开无数次而无能为力,无法开启!无奈与飞利浦温州特约维修部联系,经来人查看依然无法开机、最终他们拆开机壳试着---修理员分析是其中一块线路板故障,然后他们将该线路板带走。于29日换了二块线路板算修理完成,可收看效果比以前差了,偶尔还发生故障!同时我与该公司联系、理论,他们总是围绕着保修期而认识不到产品的不足!最后免除了元件费,但还是收取了350元的修理费,我们要求退回修理费,虽然已过保修期,但我实在没用多少时间,无非二个多月嘛,电视上不是有时间记录吗?可以调查啊,我们小区同时装修的各邻居各品牌电视不见得要修理的迹象啊,此电视的质量差到了极点!还老是惦记着保修期而忽视产品质量,是公司应该做的吗?实在令人寒心!为此电视我们生气、想用时没法用、还担心会发生类似故障。该类电视至少也得用8-10年吧,若是经常维修,元件费与修理费也不菲啊,当时买的是一万二千多元啊,如果说一万多元的高端电视只能使用一年多,那我们实在消费不起,一个月光电视损耗要一千来块,相信大多数中国老百姓也无法承受吧?建议:为了消费者的利益,有关部门应适当延长此类产品的保修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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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观豪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