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电表是装反了 还是…》结果
2008-09-10 09:21
本网2008年9月1日刊
《盐城市民:电表是装反了 还是表号搞错了》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至江苏省电力公司及盐城供电公司。9月3日下午江苏省供电公司陈先生来电,表示投诉函会转发相关单位及部门,需要5个工作日。
9月8日下午5时许,省供电公司来电告知,问题已处理完毕,将回复函传真我网办(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9月9日上午我网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的回答同回复,投诉人对我网给予的帮助表示非常感谢!
附: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响水县供电公司接到省、市公司客服中心转来江苏质量维权网受理的响水中央花苑客户陈**投诉响水县供电公司服务质量的核实函后,我公司非常重视,营销部负责人立即与客户陈**,中央花苑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反映的几点情况核实反馈如下:
客户反映“违规进行停电无视客户利益”的问题 经查,2008年6月,我公司接到中央花苑客户崔**(投诉人陈**的邻居)要求接线检查的申请,我公司营销部装接班立即派人到中央花苑小区,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物业派人一同对该楼道整个接线进行核对,经核对用电出线后,查出崔**同陈**出线互相颠倒。经分析,查找中央花苑开发商申请开户用电的原始资料,是因物业公司提供到供电公司用电手续时,误将同一单元同一表箱的503室与303室的户名颠倒。物业人员在核对接线的过程中,客户陈**家中无人,物业公司从安全角度考虑将该用电客户的出线开关拉开,造成停电。当日下午客户陈**打报修电话,物业立即进行复电。因此,客户反映违规进行停电情况系物业所为。
客户反映“随意换表,不作任何解释”的问题
经查,我公司营销部与物业公司联系并查找换表台帐,无该户换表记录,没有随意换表情况,在和客户陈**沟通核实过程中了解到,该客户误将接线检查的工作认为是表计更换工作。因此客户反映情况不属实。
客户反映“有卡无户,无法交纳费用”的问题 7月16日,我公司营业厅接到中央花苑物业管理人员要求户名变更的申请,随即进行了变更户名工作。我公司即按物业要求将原表户名为陈**改为崔**,故而发生了交费卡与客户陈**户名不符的情况。目前,我公司已按照现场实际用电情况将客户陈**的交费卡核对无误后交客户陈**。
客户反映“多次投诉,互相推诿无结果”的问题 经查,我公司对客户陈**反映问题一直都很重视,多次与中央花苑物业部门进行协调。物业部门也多次答复负责协调处理。
1、8月8日,公司营销部接到客户投诉后,随即派人同中央花苑物管部门联系,物管负责人表示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2、8月13日下午5:30分左右,客户陈**到我公司营业厅要求将6月份交的100元电费退还给他本人,并对7月份发生的2700KWH电量、1300多元的电费有质疑不予认可,要求供电公司尽快解决此问题。我公司又同中央花苑物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物业管理人员当时表示这些问题已处理好。
3、8月14日上午,我公司客服人员电话向客户陈**解释说明情况:供电公司都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用电申请办理,表计没有装错,一个用户一个档案,一个总户号,所装的表计都是跟总户号一致,是物业公司提供的资料有误,现已进行修改。
综上所述,我公司与客户陈**进行了多次认真地沟通,将整个情况进行一一说明,物业公司也承担了相关违约责任,此事已取得客户陈**的理解与谅解,客户陈**的处理情况与结果表示满意。
近日,我公司对中央花苑用电客户档案信息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将组织人员配合物业对类似小区所有用电客户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同时,公司已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客户服务工作环节中的不足进行了教育和整改,特别要求今后对新建居民小区用户装表时,在开发商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再次核实清楚,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响水县供电公司
2008年9月4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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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电表是装反了 还是表号搞错了